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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時程公告】洄瀾學院114學年度出席境外地區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經費補助申請作業須知

 

1. 依據本校「專任教師出席境外地區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經費補助準則」和本校「洄瀾學院專任教師出席境外地區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經費補助申請作業要點」辦理。

2. 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為本院助理教授職級(含)以上之單位主管暨專任(案)教師,本院單位主管可向本院或所屬學院擇一提出申請。會議日期申請人屬留職停薪或借調期間者不予受理。

(2)出席國外地區(含大陸港澳地區)舉辦之會議;大陸(含港澳)地區舉辦之會議,該會議之主(合)辦單位應為國際組織,或該會議發表者至少有三個國家/地區(含)以上人士,若發表者屬大陸、香港、澳門三處人士僅能算為一個國家/地區。

(3)申請人已獲計畫之預核國外差旅費者,或獲國科會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者,應優先使用校外補助經費;差旅費若有不足或未獲補助者,申請人得再向本院提出補助申請。未向國科會提出申請者,本院不予補助

(4)申請補助之會議論文須以國立東華大學(National Dong Hwa University)名義發表且申請人應為主要貢獻者;論文為合著者,每一論文以補助一人為限。

3. 申請期程:

(1)即日起至114年度分配款用罄即不再受理申請。

(2)採隨到隨審,依收件先後順序受理申請,分配款用罄即不再受理申請。

4. 注意事項:

(1)請依據法規規定,備妥紙本申請資料(請依據本院要點第三條規定備齊),申請人簽名後經所屬單位主管核章,並將單位主管核章後的紙本申請資料在會議舉行日前二星期之前送至院辦(洄瀾學院A102辦公室)。

(2)其他相關規定,請申請人詳閱本校「專任教師出席境外地區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經費補助準則」和本校「洄瀾學院專任教師出席境外地區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經費補助申請作業要點」。

(3)受補助人應於返國後一個月內向本校研究發展處提送本校專任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經費核銷補助表、出國心得報告書、論文被接受函及所發表論文之全文或摘要完成結案。逾期未完成結案者,經研究發展處通知,本院得不受理其次一年度申請案。

5. 相關網頁:

(1)研發處法規與表單:https://rdoffice.ndhu.edu.tw/p/412-1003-15690.php?Lang=zh-tw

(2)洄瀾學院法規與表單:https://ce.ndhu.edu.tw/p/403-1020-4054-1.php?Lang=zh-tw

(3)主計室法規與表單:https://accounting.ndhu.edu.tw/p/405-1022-3627,c1657.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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